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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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工業時期-重要措施

  1. 優先發展電力、肥料、紡織三工業。
  2. 民國42年施行「耕者有其田條例」。
  3. 民國42年施行「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
  4. 民國43年施行「外國人投資條例」。
  5. 民國47年施行「外匯貿易改革方案」,積極鼓勵出口。
  6. 民國47年政府逐步推行單一匯率制,穩定新台幣對外價位,因而剌激出口並策動工業發展。
  7. 民國49年政公布影響日後工業發展極大的「獎勵投資條例」,以積極前瞻的措施,排除工業發展過程中許多不利的因素,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8. 民國51年公布「技術合作條例」。
  9. 民國54年政府公布「加工出口區設置條例」,利用加工出口區吸引外資,並吸收大量農村剩餘勞力。
  10. 民國54年美援停止,但政府持續採行各項調整措施,不但未造成經濟危機,出口反而增加。
  11. 民國57年實施9年國民教育。
  12. 民國58年在高雄楠梓和台中潭子設立「加工出口區」。民國59年成立經濟部工業局,以加速工業展發。

 


資料來源:「台灣工業發展50年」,全國工業總會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