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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瞭解道路上之特殊狀況、提高警覺並準備防範應變措施。
- 警告標誌規定設置於下列路段:(1).急彎路段。(2).險坡路段。(3).分岔路段。(4).道路施工路段。(5).鐵路平交道附近。(6).臨時突發危險路段。(7).其他路況特殊路段。
- 功能:用以表示道路上之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告示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嚴格遵守。
- 類型:(1).禁止標誌 (2).遵行標誌 (3).限制標誌
- 功能:用以指示路線、方向、哩程、地名及公共設施等,以利車輛駕駛人及行人易於識別。
- 功能:用以便利行旅及促進行車安全所設立之標誌或標牌,並用以預告前方道路車道配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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