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秦時期 分為職喪,夏祝,商祝,祝等職,由他們分工合作,協力完成。 (一) 職喪:負責貴族階級的喪葬,並負責他們的安全。 (二) 喪祝:主要工作內容是指揮喪柩車行進及防止喪柩車傾倒等事。 (三) 夏祝:主要負責大、小喪祭禮節的官員。 (四) 商祝:主要工作內容是為死者更衣入棺。 (五) 祝:專門負責喪祭禮節時祝禱詞的官員。 圖片來源:唐炘炘 (2005) ,《台灣的生命禮俗》。 參考資料:陳繼成 (2003) ,《台灣現代殯葬禮儀師角色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