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土石流為再生性相當高之一種土砂災害型態,任何治理工作,僅在降低其再生性之可能或降低其災害之規模,因此居住在土石流危險溪流附近之民眾乃至於接近土石流危險溪流之民眾或遊客,應隨時有危機意識,而有避難之心理準備。
土石流之危險溪流除應避免在該集水區內進行各種開發行為之外,在該危險溪流之集水區從事各種活動時,如遇下雨情形,除須隨時注意土石流可能發生之各種徵候以外,最好儘速離開該危險溪流以策安全。
而土石流雖是自然現象之一種,卻是人類加速開發土地之不當行為所遺留之後遺症,因此惟有使民眾認識土石流之特質,並從保護土地之基本觀念著手,方能使土石流不致於在你我周遭環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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