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 村里長和鄰長

補充資料

村里長改成有給職之探討

臺北市行政區劃及里鄰編組自治條例

臺北市里鄰長服務要點

台北市法規里幹事服務辦法

台北市法規鄰長遴選方法

內政概要

地方制度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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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了解村里長候選人?

閱讀選舉公報

用心觀察候選人

參加政見發表會

 

※村里長產生的過程如下:

1.登記參選

 

2.競選活動

 

3.投票

 

4.當選

 

村里長候選人是有資格限制的,選舉公告上都會有詳細的登載。

村里長守法負責,可以造福居民,

如果違法失職,可能傷害居民的權益,

居民可以尋求下列方式反映意見:

1.透過民意代表

2.投寄陳情書

 

村里自治的內容

村里自治,是由村里的居民,在法令的規定下,

選舉村里長,產生鄰長,來管理村里的事情。

1.在鄉以下設「村」,在鎮、市、區下設「里」。

彰化縣日尾鄉陸豐村辦公處

 

台北縣鶯歌鎮西鶯里辦公處

 

台北縣中和市建和里辦公處

 

台北市大同區大有里辦公處

 

村里設村里辦公室,有村里長、鄰長和村里幹事,推動各種工作,為居民服務。

1.村里長:辦理村里裡的公務。
2.鄰長:協助村里長服務居民。
3.村里幹事:協助推動村里各項工作。
 

村里長、鄰長就如同班級的班長和股長一樣,是為了服務村里民而設的。
 

村里長守法負責,可以造福居民;
如果違法守職,可能傷害居民的權益,居民可以尋求下列方式反映意見:
1.投過民意代表
2.投寄陳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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